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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1年度第四期职业能力评价考培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05 14:27:57   浏览量:1930】

各行业生产/科研企事业单位、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校准实验室:

开展职业能力评价工作是国家推进职业能力水平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人才培养的重要形式。职业能力评价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须具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是对劳动者的从业资格进行认定的证书,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要取得职业能力评价证书必须经过专门的职业技能培训,参加职业能力评价考试并合格才能办理。

2019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中国计量测试学会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优势,开展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工作,以满足各行业、相关企业、大专院校对人才评价工作的需求,拓宽行业人才职业能力成长的通道,满足本行业职业人才发展的需求。为此我中国计量测试学会职业能力评价分中心(上海)将于近期举办职业能力评价考培班。考核合格后,由中国计量测试学会颁发相应等级(初、中、高)的《职业能力证书》。欢迎各行业生产/科研企事业单位、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校准实验室相关人员报名参加。

一、考前培训和评价考核内容:

按照中国计量测试学会职业能力评价中心各工种等级的教学大纲,根据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培训教材进行施教。按照中心的统一考核要求及试卷进行考核,由国家职业能力评价考评员负责监考。

培训课程包括:质量技术监督基础培训

专业理论培训

专业操作培训

评价考核包括:质量技术监督基础考核

专业理论考核

专业操作考核

二、培训对象:   各行业生产/科研企事业单位、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校准实验室相关人员

三、培训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桂箐路69号27栋楼六楼第三会议室

             轨道交通:地铁9号线漕河泾开发区站东厅1号口出

四、培训及考核时间:2021年9月17日 上午8:40 至下午4:00  质量技术监督基础课程后续培训考核日程课后另行通知。   

五、考培费用: 初级:2200元/人  中级:2500元/人  高级:2800元/人     

注:费用已包含培训费、教材费、考核费及午餐费;如加急需加收25%的加急费用。

六、报名缴费:

1. 职业能力评价工种详见附录一,各等级申报条件要求详见附录二。目前只开展初级(职业能力五级)、中级(职业能力四级)、高级(职业能力三级)的培训及评价考核。

2. 报名时间:即日起接受报名,因考虑教学安排请各单位尽早将报名表发至上海华东计量检测事务所培训部。报名邮箱:

lixw@shjl.org。也可登录网站报名:www.shjl.org,进入培训通知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提交后请来电与联系人确认。

3. 培训教务:上海华东计量检测事务所(中国计量测试学会职业能力评价分中心)承办。

4. 缴费方式:转账(注不能个人账户转公司)、支付宝或现金;请在开班前完成缴费后请联系我们确认。如付款有特殊要求,必须在培训前三个工作日与培训部人员联系,得到确认。

                                  银行帐号          上海华东计量检测事务所有限公司              

          31692600002033470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家汇支行

(注:开票信息请扫下方企业开票二维码提交并在报名回执中勾选发票种类。)

5. 联系人: 老师13817186091、吴老师13601818258      lixw@shjl.org   

  联系电话:021-54045035、021-62490945-103/116    

注:1) 因上课地点车位紧张,建议公交出行。

2) 上课时间、地点如有变化,我们将在开课前三天以短信方式通知各位学员,敬请留意。

3) 服务投诉电话:021-54037735 张老师  

 

                                           上海华东计量检测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计量测试学会职业能力评价分中心

                                                     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

 

 

附录          

中国计量测试学会职业能力评价范围

序号

小类

职业

工种

方向

1

检验、检测和计量服务人员

食品检验员

食品检验员

乳品检验

糕点检验

肉制品检验

腌制品检验

食品包装材料检验

食品添加剂检验

食品安全检测员

 

农产品检验员

农药残留检测

微生物检测

计量员

长度计量员

长度量具计量

长度量仪计量

长度精密测量

热工计量员

温度计量

压力真空计量

流量计量

湿度计量

电学计量员

 

化学计量员

 

声学计量员

 

光学计量员

 

电离辐射计量员

 

力学计量员

衡器计量

容量计量

测力计量

硬度计量

无线电计量员

 

时间频率计量员

 

2

检验试验员

化学检验员

化学检验员

水质检验

室内环境检测

水泥检验

油品检验

光谱分析

比色分析

相分析

极谱分析

色谱分析

质谱分析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分析

核磁共振分析

材料成分

物理性能检验员

材料物理性能检验员

金相检验

材料力学性能

无损检测员

无损检测员

无损探伤

磁粉探伤

超声波探伤

渗透探伤

射线探伤

质检员

质检员

材料成分

试验员

试验员

产品环境适应性

产品可靠性

产品安全性

 

附录

国家职业标准报名条件摘要)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6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 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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